研究院院长孙光梅:中欧签订《国家地理标志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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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9月14日,中欧《国家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签订。 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 保护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
2020年9月14日,中欧《国家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签订。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
保护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100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保护;第二批各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四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
第一批标志目录产品,是来自全国27个省市的地方特产,包括苹果、花生、大米、大蒜、大葱、茶叶等商品,大多为农产品。卓创认为,协定将为上述部分行业产生利好,毕竟,这些地理标志将惠及成众多产品和生产企业。
选择这些国内地理标志的考量因素不尽相同,卓创资讯通过采访业内人士了解到,首先是基于品牌在国内行业中的影响力,清单中均为国内行业中较好的品牌;其次,产品区域属性及其差异化也有考虑,从清单中可看出,产品来自27个省份,基本覆盖到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第三是与消费习惯有关,即需要跟欧美的消费习惯结合起来。
协定签订,能够使得国内更多农产品走出去,有效地开拓市场,提升国际影响力。清单上产品虽然在国内家喻户晓,但在欧洲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仍有大幅提升的空间。欧盟消费者的认可度,需要上述产品进入市场之后再逐步建立起来。只有当地消费者进一步了解,才能推动相关产品的对欧出口,从而获得越来越高的市场占有率。
同时,协定的签订,将有利于我国部分地区扶贫增收。
我国很多地理标志产品产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协定生效后随着产品出口量的增加,将会推动部分贫困地区特别是大山中的优质产品走向世界,为收入较低的地区注入新的增长动能。
协定将为农产品出口提供机制或法律保障。多年来(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我国部分农产品一直出口欧盟,但是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一直不高,个中原因,除了质量与消费习惯因素之外,卓创认为,缺乏机制或相应法律保障标准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协定签订之后,双方纳入协定保护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协定规定,双方可使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协定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持有者使用其官方标志,将有效阻止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假冒和伪造现象,为逐步构建我国农产品和农业资源的全球大循环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接下来,我国出口企业会比较关注该协定签订对出口质量检测是否会产生影响。卓创资讯从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政策研究者了解到,进出口质检标准不会因为这个协定而产生变化,但对于该品牌在欧盟市场的保护力度会得到加强。
欧盟在食品安全方面有着完善且非常严格的监管体系和流程,其标准较为明确,因此不管是否签订地理标志协定,它的安全或质量标准不会有本质改变。但是,在进入欧盟市场之后,对该产品进一步的监管可能会更利于对出口企业的保护,包括食品安全性方面、品牌的保护性如专利所有权方面,这方面可能会保护的更好。
业内企业希望,随着双方互相认可地理标志,也会为后期制定互相认可的其他行业标准迈出重要的一步。
《国家地理标志协定》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对 文章来源:《企业研究》 网址: http://www.qyyjzz.cn/zonghexinwen/2020/0917/392.html 上一篇:研究部署我市“四上企业”培育发展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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