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互联网企业被处罚,只因一个手续没跟上!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多家企业被罚款50万元,本是一份平常的通知,却因为超过十家企业同时被罚,而推上风口浪尖。 人们纷纷在猜测,企业频频因为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行政处罚,透露出哪些信号?
多家企业被罚款50万元,本是一份平常的通知,却因为超过十家企业同时被罚,而推上风口浪尖。
人们纷纷在猜测,企业频频因为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行政处罚,透露出哪些信号?
因交易前未向相关部门申报被处罚
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企业分别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到,这些企业均是因交易前未向相关部门申报被处罚。其中,在滴滴移动与软银股份设立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而“百度控股收购小鱼集团股权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0年4月27日,百度控股收购小鱼集团52.764%股权。2020年7月16日,小鱼集团完成股权变更登记。该交易在此之前未向相关部门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的评估同样也是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根据相关规定,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给予百度控股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此次12家企业受罚,主要仍然是由于申报问题。《处罚决定书》称,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国际新经济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郑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两家企业设立合营企业,按照反垄断法,必须向中国反垄断管理机构申请批准,目前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审查和批准。所有这些机构的上述并购和合资协议,在未经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调查和批准前,都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的。
提醒:投融资不是想融就能融,需重视合规
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监管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明显加强,去年十一月开始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的征求意见稿,今年年初正式颁布实施,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反垄断列为2021年经济工作领域八大重点任务之一。
但是,未申报与垄断还存在一定差距。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互联网领域愈发严格的反垄断监管原因有两方面,其一是国家自2008年开始在各个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涉及汽车、能源、电力、芯片等,监管范围不断扩大、深入,在此趋势下对互联网行业加强反垄断本身也是反垄断监管趋势的体现。
其次,互联网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体量已经非常巨大,其中部分互联网企业利用资本的力量无序扩张、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这也是国家通过反垄断进行行业规范的重要原因。
赵占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如果参与并购的企业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家的营业额均达到4亿元以上,则需要进行依法经营者集中申报。
从过去多年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申报都被无条件批准,只有极少数才被附条件批准或者否决。重大并购前,企业内部应该进行反垄断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若符合则应主动申报,同时自查并购行为是否可能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提前做好相关合规工作
在此次处罚决定的内容中,小编也看到:上述十起案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因此,更多的业内人士表示,“处罚不是目的,警醒企业整改才是。”
文章来源:《企业研究》 网址: http://www.qyyjzz.cn/zonghexinwen/2021/0315/987.html